关于加强我校实习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08-24 14:39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习生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学院近日积极联系实习学生,主动对接实习单位,认真排查学生身边的安全隐患,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并通知实习生按要求做好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平稳的实习。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习生安全工作。各单位要本着对实习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把做好实习生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防范,落实实习生的安全工作。

二、广泛开展实习生的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做好对实习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防火防汛、交通事故、煤气中毒、水电安全、食物中毒、远离“黄、赌、毒”、禁燃烟花爆竹、反传销反邪教、防盗防骗等方面,强化实习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实习生自防、自救能力。

三、进一步严格实习生管理。各学院要指定学生管理干部和实习生保持联系沟通,关注学生动态,要求学生遵规守纪,认真实习。教育全体实习生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实习生动态,掌握实习生在岗情况,对旷工、旷实习等违纪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教育、依规处理。各实习单位要加强实习生日常管理,要对学生违纪情况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对学生请销假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未到实习单位、擅自离岗、旷课的,要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对学生在外住宿的,各学院要告知监护人。

四、开展实习生住宿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对实习生住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建立实习生住宿安全工作台帐。各单位要在8月31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实习生住宿安全检查,检查要精准摸清学生详细住址,住宿环境安全等情况。其中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实习的由各学院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在中心城区外实习的各学院可对接实习单位委托单位派人进行检查,必要时学院可派人前往检查。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学生并协调处理,必要时进行长期跟踪处理。检查结束后各学院要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

各单位特别要做好以下事项

1.要教育全体学生注意消防安全,注意防火防汛,要掌握防火防汛应急救措施及相关设备的使用,要熟悉应急逃生方法。

2.要经常提醒在外住宿的学生注意在使用天燃气、液化气及木炭取暖时要保持开窗通风。提醒学生在使用罐装液化气时要保证气瓶放置在浴室外,防范煤气泄露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洗澡时,同住同学要多提醒多关注,互相照顾,如发现煤气泄漏,应首先开窗通风。

五、形成常态机制,确保安全管理不掉线。各单位要将实习生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将实习生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各单位要在实习前教育中要融入安全教育,在实习第一个月内要进行1次宿舍安全检查,在实习中期要结合不同时期的灾害特点利用各种平台经常开展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和提醒,确保实习生安全管理工作不掉线。

六、落实人员责任,加强实习生日常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生工作,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确保将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各学院要主动对接实践教学基地,将学校要求进行通报,请实习单位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

附件:实习生住宿安全工作台帐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24日

抄送:各实践教学基地

附件:

实习生住宿安全工作台帐

序号

层次

年级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实习单位名称

学生联系电话

学生详细住址

同住人员

住宿安全检查情况

备注:1本表使用EXCEL制作。

2.安全检查情况尽量记录详细,对发现的隐患要登记并跟踪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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